从“一人食”转为“团圆宴”,预制菜年菜销售提前进高峰******
金汤佛跳墙、鲍鱼花胶鸡、老北京羊蝎子、海南椰子鸡……春节前夕,预制菜年菜提前进入销售高峰。
由于春节返乡、出行人员增多,人口流动加大,给预制菜企业备货带来不小难度,但也加大了“回家吃年夜饭”的消费需求,预制菜年菜的主题从以往的“一人食”“小家庭餐”转变为“团圆宴”“整席解决方案”等。
据业内人士介绍,随着入局者增多、竞争强度加大,口味还原度、菜品品质被视为预制菜行业的竞争关键。伴随消费者对预制菜认知度和主动性的提高,C端预制菜的占比在不断提升,市场品牌化趋势初现。
销售高峰提前开启
“今年年夜饭预制菜市场的一大特点是启动时间早,各大平台普遍在2022年12月中旬开始设置年货场。我们发现,很多消费者提前规划过年安排,预制菜消费比平台和渠道更早、更积极。”叮咚买菜预制菜负责人欧厚喜告诉新京报记者,以往年夜饭预订高峰一般出现在春节前一个星期,今年则提前了半个多月。
2023年1月初,叮咚买菜就迎来年夜饭预制菜预订的首个高峰,相关菜品销量增长500%。其在平台上推出“年夜饭预制菜”预订专区,消费者可以买到主打家乡味道的“八大碗”系列,主打高端品质的海鲜预制菜,还有平台联名各地知名餐厅推出的“年夜饭套餐送到家”系列。其中“八大碗”系列上线仅半个月销量已突破10万份,餐厅联名款年夜饭一周内被抢订8000桌,避风塘炒面包蟹一天订出5000多份。
抢占预制菜年货市场的还有沃尔玛。2022年12月,沃尔玛发布“南北名店招牌菜”整席解决方案推出70余款预制菜品,既有经典名菜佛跳墙、猪肚鸡、松鼠桂鱼,也有地方特色代表菜如夫妻肺片等。截至2023年1月12日,沃尔玛预制菜品销量增长80%,近期增速更达到110%。
养殖企业、肉制品企业、餐饮企业、速冻企业等也在加紧布局春节预制菜市场。
主打B端市场的“速冻供应链第一股”千味央厨发力预制菜C端市场,推出岑夫子、千味解忧炸货铺、纳百味3个子品牌。速冻食品初创品牌理象国在2022年11月底推出金汤佛跳墙、鲍鱼花胶鸡礼盒。生猪养殖上市企业唐人神日前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,公司已研发出数十种预制菜新品,并组建了研发和销售团队。龙大美食近期回应投资者称,公司有超百款预制菜产品,将依托山东、上海、四川三大研发中心向预制菜龙头目标迈进。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北京华冠、永辉、盒马等超市均已设置预制菜销售专区或专柜,消费者可以买到旺顺阁的剁椒鱼头、贾国龙的蒙古奶酪饼、正大易厨的胡椒猪肚鸡、福成股份的小炒黄牛肉、国联水产的香辣蟹钳、潭牛的海南椰子鸡,也可以买到星龙港的佛跳墙、佬广食品的鲍鱼花胶鸡、合聚合福的老北京羊蝎子等大分量盆菜礼盒。小包装预制菜售价多在15元—40元不等,礼盒装价格低则59.9元,高则接近300元。
从“一人食”到“团圆宴”
欧厚喜告诉新京报记者,春节是预制菜重要的消费场景,预制菜年夜饭也是每个品牌节前主推的品类。与日常预制菜销售不同,年夜饭预制菜多为定量生产,价格带也会随菜品品质和种类有所调整。今年过年人员流动加大,供应链有时不稳定,备货难度系数有所提升。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随着“乙类乙管”措施、返乡人员增多,兔年春节各大品牌预制菜年菜的主题设置,已从前两年的“就地过年”“一人食”“小家庭装”转变为“团圆宴”“整席解决方案”等,并将此作为突破菜品同质化的创新点。此外,提升产品品质、与知名餐企IP联名等,也是预制菜企业的主要发力点。
“过年吃团圆饭是中国人历来的习俗,预制菜可以让人们足不出户、简单快捷地吃遍五湖四海。”理象国方面称,预制菜年菜的研发更注重分享属性以及过年的一些习俗,包装设计会以喜庆的红色居多,定位是“让家人能轻松搞定的压轴大菜。”
沃尔玛中国高级副总裁兼大卖场首席采购官祝骏表示,沃尔玛之所以提出“整席解决方案”,是因为目前预制菜行业品牌量级参差不齐,选品思路也不一样,有些品牌只提供一两道菜,有些把火腿、香肠、卤味等都算作预制菜。对顾客来说,选择太多反而没有聚焦,整席解决方案在如今的预制菜市场是比较创新的做法。
对于预制菜企业联名知名餐饮IP,一位不具名的预制菜企业负责人认为,“这种合作更多是想利用餐饮老字号的影响力带动预制菜销售,但今年很多平台还有一个想法,就是利用预制菜提升餐饮品牌的市占率。很多餐厅老板担心预制菜还原度高会把线下客户抢走,甚至要求降低预制菜的品质和口味,但事实证明,还原度高、品质好的预制菜销量反而更好。”
从目前企业反馈来看,品质已成为预制菜行业竞争的关键点。理象国认为,如今预制菜品牌繁多,摆脱产品同质化成为难题。随着赛道入局者越来越多,行业标准也将越来越高,企业想要脱颖而出,就要加大对产品和品牌的投入,做出更好吃、更高品质、更有特色的产品。
欧厚喜也认为,“竞争时刻都在,竞争大小跟赛道大小没有关系,企业做好自己才有进步空间和更多可能性。过去几年,人们对预制菜的品牌化感受不强烈,但这几年随着消费习惯的养成,品牌化已经开始出现,企业要把品质和口味做得更好。”
C端预制菜占比提升
国海证券研报显示,日本预制菜市场to B端与to C端的比例是6:4,但在国内,这一比例约为8:2,中餐企业依然是国内预制菜的最主要销售渠道。不过据部分预制菜工厂透露,C端预制菜的占比在不断提升,部分品牌在B端和C端的销售比例已达到持平状态。
京东超市联合蓝鲨研究院近期发布的《2022预制菜年度消费报告》显示,2022年我国预制菜市场规模为4196亿元,同比增长21.3%,预计2026年将达到万亿级别。我国预制菜相关企业注册数量连续10年保持增长,截至2022年底,共有6.4万家相关企业。在京东超市,2022年有超过400家预制菜品牌销售2000多种预制菜,成交额增速达160%。
各类预制菜品中,“招牌菜”过去一年为京东超市贡献了更多收入,其中佛跳墙、猪肚鸡、牛大骨等销售额同比增长超190%。对于规格更大、原料更贵、工艺更复杂的菜品,消费者更愿意承受的价格范围在50元—60元。消费人群方面,2022年有62%的预制菜消费者来自一二线城市;已婚人士占74%,其中女性占比55%;31岁—41岁年龄段人群占比最高,达到46.1%。
另据盒马调研,“在家吃年夜饭”仍是春节主流,有五成以上用户会使用预制菜。2022年,盒马工坊预制菜销售额同比增长50%。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年夜饭主导者,预制菜成为较优选择。数据显示,“自己做+买一部分预制菜”的受访者比例为32%,享受动手料理食材的乐趣又能吃上硬菜;有21%的消费者会直接选择套餐礼盒,多为送礼或最大程度减少做菜负担和失败风险。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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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(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